中国企业涉嫌CDM舞弊项目一览(图片来源:南方周末)
8月初,EB (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先后向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化工企业发出调查要求,要求相关企业对之前申请的CDM项目的相关数据做出解释和澄清。6家中国化工企业的 8个CDM(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涉嫌舞弊,这不仅凸显了未来中国企业“依赖CDM补贴发展”的风险会越来越高,而且预示着CDM这一减排机制将在后京都时代面临重大调整。
八个碳交易项目被联合国调查——中国六企业涉嫌国际碳交易舞弊
中国发展CDM受阻。8月份,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在全球暂停了16个CDM项目,涉及碳信用额度高达1300万吨,约20亿元人民币,其中,涉及中国的6家企业的8个CDM项目涉及碳信用额度高达12000多万吨,这也是国际碳交易市场开放以来,涉及碳交易问题最严重的一次,更被一些人视为严重的欺诈行为。
CDM何去何从。联合国EB选择此时彻查HFC-23项目,时间点耐人寻味。有专家认为,表面上是为获得碳信用额的舞弊调查,实际上是针对CDM深度调整的问题。
根据世界银行的报告,2009年CDM总交易量下降了59%。在国际谈判局势尚不明朗的情况下,CDM的萎缩,也使得相关产业被迫提前调整。最近,欧盟气候行动委员明确表示:在2013至2020的交易计划中,有关工业气体产生的CERs是否能够进入欧盟碳交易市场需要重新考虑。
已有迹象表明,欧盟似乎更倾向于以行业减排来替代目前CDM这种以项目为基础的减排机制。而更多业内人士相信,无论怎么调整和改革,CDM都会以新的形式、更广泛的内容,抑或以一个新的名称在2012之后继续活跃在碳交易市场。到目前为止,全球只有这一套联合国框架下透明的机制,无论方法学存在何种漏洞,CDM都有继续存在的必要。
后京都时代的中国CDM补贴。此次联合国彻查中国企业涉嫌项目舞弊,与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谈判直接相关,无非是关于承担责任的大小的问题。
作为《京都议定书》的产物,CDM一直以来肩负两个责任: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获得应对气候变暖的资金和技术;而对于发达国家,尤其是欧盟来说,要将发展中国家纳入到自己设置的游戏规则中,并确保自己的领跑地位。哥本哈根气候谈判的失败,事实上也宣告了CDM在某种意义上的失败。
从2009年12月至2010年8月,中国已经有约22个风电项目在联合国EB申请CDM项目被拒。巨额利润的剥离,对于国内生产厂商来说影响巨大。面对CDM的不确定性,可能受到负面影响,还包括依靠更为依赖CDM补贴的新能源产业,如风能。在CDM前途未卜和国内补贴政策不到位的双重困境下,对于国内企业来说,恐怕“依赖CDM补贴发展”的风险会越来越高。
聚焦达沃斯:中国应加强碳交易市场建设
夏季达沃斯论坛9月13-15日在天津召开。论坛嘉宾、德意志银行副董事长Caio Koch-Weser呼吁,中国应加强碳交易,只有碳交易价格才能衡量一家公司是否是能源集约型的公司,才能促进清洁能源发展,增强能源使用效率。
根据《京都议定书》,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2012年之前不需要承担碳交易方面的义务,所以目前中国碳排放权交易主要是以项目为基础。Koch-Weser认为,因为使用可再生能源需要较大投入和较长周期的回报,所以一开始需要政府补贴。对此可以参照德国政府的补贴政策,运用于太阳能和风能领域,主要是补贴电网,让这些企业得到特殊的溢价。
低碳能源投融资将成为新的经济增长引擎。
中国企业“试水”海外电力建设 中澳合建全球最大IDGCC发电项目。
9月8日,中国电工设备总公司和澳大利亚HRL公司、双气源有限公司签订协议,联手在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建设一座60万千瓦的双气源IDGCC(集成干燥气化联合循环发电技术)示范发电厂项目。该示范电厂是一个双燃料电站,可以同时使用合成气和天然气。整个工程的设计将由中澳双方联合完成,在合成气技术上将采用澳方自主研发的针对褐煤特点的集成干燥气化技术(即IDGCC)。
这是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清洁褐煤气化发电项目,不仅是中国在发达国家的第一个电站EPC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也是中国向澳大利亚出口电站设备的最大单笔合同。
中海油千亿投资清洁能源。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本周在太原市签订《发展煤基清洁能源合作框架协议》,未来五年内,中海油将通过深加工转化管输煤制天然气和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