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前副总统、诺贝尔和平奖得主戈尔批评美国对会谈进程设置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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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会议)12月3日至15日在印度尼西亚的巴厘岛落下帷幕,会议着重讨论了2012年后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安排等问题。大会最终通过“巴厘岛路线图”,决定在2009年底前完成有关应对气候变化新安排的谈判。在巴厘岛举行的本次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旨在制定一个行动框架,以防止全球气候变暖和气候变化可能带来的灾难。
各国政要纷纷现身巴厘岛,气候变化谈判在妥协中闭幕
12月11日,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和诺贝尔和平奖得主戈尔抵达巴厘岛后,澳大利亚总理陆克文也随之亮相巴厘岛,承诺澳大利亚将显示领导作用,在大会中扮演“积极的和建设性的”角色,并支持将森林退化问题写进“巴厘岛路线图”。世界银行行长佐立克也出现在巴厘岛,并会见了各国财长和领导人,讨论给予受到气候变化影响的发展中国家财政支持。纽约市长布隆博格也飞抵巴厘岛参会,代表大城市的市长发表讲话。
与此同时,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发布会议决议草案,决议草案被提交12日开幕的部长级会议讨论,由印尼、南非和澳大利亚代表起草的草案要求发达国家在2020年前将温室气体减排25%至40%。
此后大会的谈判重点转为“巴厘岛路线图”最终草案是否应包含这一量化指标。与会各方的态度不一使得谈判一度陷入僵局。草案提出发达国家在2020年前应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水平上减少25%至40%。有关方面要加强并履行现有承诺。草案指出,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要求所有国家的有效参与,并遵循“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应对气候变化,各方要在国内和通过国际合作做出更多的努力。草案重申经济社会发展和消除贫困是发展中国家“首要的和压倒一切”的优先解决问题。草案决定启动进一步减缓气候变化的行动进程。在这一进程中,要支持发展中国家所采取的减缓气候变化的国家行动。
15日,欧盟及发展中国家向美国让步,接受折衷方案,放弃要求在议定书正文內明确減排目标,改为执行“路线图”方案。各国将在未来两年內举行会谈,2009年将在丹麦召开下一轮气候变化大会,届时才制订新的减排目标,取代《京都议定书》,2012年生效。会议终于取得突破。
值得指出的是,作为本次COP大会重要议题之一的技术转让问题出现重大进展,各方已经达成初步协议。这将有利于发展中国家获得新技术,并帮助其发展。在12日下午的部长级会谈中,由于各方愿望一致,在最后定稿的方案提出,一方面,长期的发展计划是在接下来的两年中,在SBSTA(公约科技咨询附属机构)下进行技术转让,确定让专家组以智囊团形式为技术转让的规模化设计最有效的机制。另一方面,短期可以达到的目标为在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GEF)下设立一个战略项目,用来帮助清洁技术向发展中国家转移。这表明,在当时的热点争论问题——机构选择方面,短期资金的管理机构和技术转移项目的执行机构选择了GEF。这次达成的协议大大增加了技术转移的可操作性,并为今后两年技术转让的谈判奠定了基础。”
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对会议结果表示欢迎,赞赏了各方表现出的合作精神,而美国表示这次大会掀开了“气候外交”史上的崭新一页。
会议期间,各国态度并不一样,引发了很多的辩论和争议。
发达国家观点各异,美国受到各方指责
关于是否应该将减排目标明确写入减排草案,各个发达国家观点差异较大。对气候问题态度积极的欧盟不仅支持会议的减排草案,还将欧盟区目标提至30%。欧盟称“实现这一目标很关键”,并明确表示不给发展中国家设定减排义务。欧盟批评了美国要求将发达国家在2020年前实行的严格减排目标从草案中删除的做法,强调发达国家必须在2020年实现减排目标。作为二氧化碳排放最多的国家,美国拒绝有关在2020年前为发达国家严格设定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的建议。加拿大和日本也反对把减排目标包括在草案中,日本代表团表示不要设定“减排的具体数值”。澳大利亚不愿支持临时减排目标,被绿色和平组织认为是在为减排设置障碍。
在协助发展中国家的问题上,发达国家的态度也不一致。欧盟表示愿意积极推进与发展中国家的低碳经济合作。美国虽支持成立“国际清洁能源基金”,却坚决反对此基金打击美国企业开发新技术的“积极性”,也不支持以低价转让减排技术的“知识产权”。
为此,美国遭到各方指责。《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德博埃尔发出警告,美国与欧盟之间关于减排目标的分歧可能使整个大会误入歧途,偏离达成一项新的全球气候框架协议的初衷。这可能让整个大会进程受到影响。戈尔呼吁陷入僵局的气候大会撇开美国达成协议,并批评美国对会谈进程设置障碍。欧盟成员国德国环境部长西格马·加布里尔警告称,如果美国不接受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草案提到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欧盟将不参加美国召集的预定明年1月举行的主要经济体气候变化会议。尽管遭到各方指责,但是美国代表团团长、负责全球事务的副国务卿葆拉·多布里扬斯基重申拒绝在“路线图”中包含减排目标。她认为除减排之外,还有别的方法可以挽救地球。
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也是主要的排放国家,在COP会议上的地位显得格外引人注意,而中国在会议期间的建设性表现赢得了广泛的赞誉。事实上,中国尽管没有国际环境公约的减排义务,但早已采取积极措施,着手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工作,寻求经济发展和自然环境的和谐共处。
联合国盛赞中国的建设性态度,中国已经采取措施应对气候变化
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13日在巴厘岛会见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时认为,中国代表团在2007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表现积极,立场非常有建设性,向全世界发出了积极的信号。出席巴厘岛气候会议的代表、联合国气候变化机构负责人德布尔表示,中国对气候变化采取日益进步的态度,日益认可这种威胁背后的科学逻辑。并表示,在如何构建2012年之后的气候变化应对机制、如何让发展中国家已经做出的承诺变得可操作的问题上,中国提出了非常具体、非常详细的想法,中国政府现在确实认识到,这是一个中国要直面的问题,并极富建设性地参与了融资等领域的事务。
在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问题上,中国已经开始行动。2006年1月正式出台的《可再生能源法》,是中国在控制气候变化进程中努力加强的体现。“十一五”规划明确淘汰12个领域的落后生产能力,并将降低能耗20%确定为到2010年必须完成的目标。2007年6月初,《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先后发布,减少排放、增加吸收和加强循环利用,这是中国应对气候变暖行动计划的三个重要部分。在《国家方案》中,更是明确把能源生产和转换、提高能源效率与节约能源、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林业和城市废弃物等列为中国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重点领域。正如中国在大会上提出的,中国将会同其他发展中国家一道,通过可持续发展,为应对气候变化做出应有的贡献。
到目前为止,大会草案的最终决议尚未公布,对于碳排放权利的分配,至今还没有提出一个可以为全世界所接受的完整方案,但是如果世界各国对全球气候变暖无所作为,发展中国家将会遭受更大的损失,发达国家也无法保证长期的可持续发展。气候变化不仅是一个环境问题,也是一个发展问题;不仅是中国面临的挑战,也是全球面临的巨大挑战,需要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共同协商解决。(主要资料来源:新华网、商务部网站、经济参考报、新浪财经、世界石油网、国际能源网等)